! 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
鲁【政发〔19》。95〕49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各部?门 :。
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业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 :。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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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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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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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任】。务,量拨付
第六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伍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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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人员?在履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职责时必】须,佩,带统一的执法标【志在:执行处?罚时必须有二名【以上监察人员在场并!。。出示有关证件
第!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及教育?、新闻等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体市民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标牌】
第八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开电话建】。立市容环境卫—生,投诉制度市民—发,现有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行》为的均可《。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进《行登记并认真处理】。。投,诉人要求答复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于10《日内给予答复
】第九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沿海、旅《游、开放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十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完好、美观》对影响市容》的残墙断壁、—危险房屋《、构筑物等产—权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限期内进行修整!、改造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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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的,临,街面进行装修—。改建时应当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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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安、交通部门配【。合下: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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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市区的各种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并】应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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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运: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要装载适量、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街泄漏、—。遗撒:;
(】二)畜力车》。。应当严格按》规定进城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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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设?置地点应适当—车,辆排:列要整齐
—第十三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督: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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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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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街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进,行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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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现场的材料】和机具应当堆放【整齐;?
(三)!。施工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除不《。得,影响: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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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严】禁施工废水冒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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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 ?
(?六)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四—。条 城市中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点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由设置单】位保持完好、—正位井盖《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更换或《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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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环》境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七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进行!建设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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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共厕所!凡具备条件》的均应建《成水冲式公共—厕所;现有》旱厕应逐《步改造成水冲式公共!厕所
设【置在主要街》道,两侧、繁华》区、旅游区的公【共厕所可以适当收费!
:第十八条 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电)—车始末站、》码头、公《。园、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自行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负【责搞好管理和清扫保!洁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设施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自行设置》、改造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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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生!活垃圾?容器搭建临时—厕所并搞好管理【和保洁?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拆:除
第十九条【 市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广场、立交桥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内街、小》巷、居住区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清扫—保洁
繁【华,地区和主要道路【。应根:据季:节按时洒《。水、冲刷《
第二十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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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城市生活废!弃物清?扫、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实行社会】化服:。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和个人《兴办的城市生—活,。废弃物专业化服务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 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共场所、》街区道路以》及,。公共:储(:化)粪池《、公共垃圾容器【等公共卫《生,设施的?清扫保洁保证公共场!所、:街区道路的清洁卫生!和公共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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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院的生活!垃圾:、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无偿清运和处理 】。
其他单—位内部的垃圾—、粪便及建》筑垃圾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清运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按规!定交纳服务费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应】及时、干净的—清扫、处理
第二!。十四条? 按照“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原:则,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所收费用专—款用于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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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单位产生的【含有:病毒、病菌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处理严禁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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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污物【、乱倒污水禁止在市!内露天场《所或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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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污物、!乱倒:污水的处以1—0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城?市建筑物、电线杆、!公共汽(电)车【站点等设施及树木上!乱贴、乱画、乱【写、乱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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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街道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堆放、【摆放或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以20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倾倒垃圾》、粪便的个人—每次罚款5》至20元单位每次】罚款50至200】元,;不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垃圾的—处以每立《。方米50《元罚款污物》不足1立方米—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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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1《0至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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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货!运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按: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罚!款;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围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出,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以500到—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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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摊点的经营》者,不能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卫生:的处:以,2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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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畜力车【进入市区不配戴【粪兜:和清:洁工具造成撒—漏,的每次处以10元以!下的罚款;
】
?(十)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含有【病毒、病菌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不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的处以1【000至2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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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在公共】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的】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每只禽20!元、每头畜50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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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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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按占】地面积处以每日每】。平,方米5?至10?元罚款?;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并可按该《设施价值处以1【至2倍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盗窃、故意损】坏、:非法收购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井盖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因《井盖更?换或正位不及—时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对设置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城市城市》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同一违法行为!均,有权查处的由先发】现者进?行查处;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依据本办《法实:施罚款处罚时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所:收罚款要全额—上交同级财政
】第三十六《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收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物价、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县城】、镇及未设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独立工矿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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