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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 鲁政发》〔19?95〕4《9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各—部门   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业?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     》    《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任,务量拨?付 第六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伍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监察人员》。在履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职责时必须】佩带统一的执法标】志在执行处罚时必】须有二名以》上监察人员在场并】出示有?关证件? , 第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及教育、新闻等【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体市民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标牌 第【八,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开电话建立市】容环境卫生投诉制度!市民发现有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行为的均可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进行登记并【。认真处理投诉人要】求答复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于10日内》给予答复《 第九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  沿《海、旅游、开放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十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完好、美【观对影?响市容的残墙断壁、!危险房屋、构—筑物等?产权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限期【内进行修整》、改造或拆除— 第?十一条?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的临街面进行装修改!建,时应当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安—。、交通部门配合下】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督 】   进入市区的!各种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并应:做到: ,    》(一)货运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要装载《适量:、,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街泄—。漏、遗撒;   ! (二)畜—力车应当严格按规定!进,。城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  (三)—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设置地点应【适当车辆排列—要整齐 第—十三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督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   》 :施工: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街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进行围挡;!    (【。二)施工现场的材】料和机具应当堆放整!齐;:。    (三)!施工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除不得影】响市容; 》    (四)】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严禁施工废—水冒溢;    ! (五)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 】  (六)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四?条 城?市中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点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由设置单位保】持完好、正》位井盖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更换【或正位 《 第十六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环境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七!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进行》建设和?。改造 ?。 ,   《 新建公共厕【所凡:。具备:条件的均应建—成水冲式公共厕所;!。现有旱厕应逐步改】造成水冲式公—共厕所?   设》置在主?要街:道两侧、《繁,华区、旅游区—的,公共厕?所可以适《当收费? 第十《。八条 ?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电)车始末!站、码头、》公,园、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自行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负责搞!好管理?和清扫保洁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设施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自行》设置、改《造和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生活垃圾容!器搭建临时厕—所并搞好管理和保】。洁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拆除 第!十九条 市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广场、立交桥—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内街、小巷!、居住?区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清扫保洁《   繁华地【区和主要道路应根】据季节按《时洒水、冲》。刷 : 第二十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管理 — 第二十一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城市生【活,废弃物清扫、—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实行社会化】服务   》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和个人兴办的城市】生活废弃物专业化】服务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 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共场》所、:街区:道路:以,及公共储(化)【粪池、公共垃圾容器!等公共?卫生设施的清扫【保洁保证公》共场所、《街区道路的》清洁卫生和公共【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院的!生活垃圾《。、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无偿清】运和:处理  《 其他《单位内部的》垃圾:、粪便及建筑—垃圾: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清运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按规《定交纳服务费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应及时、干》净的清扫、处理【 第二十》。四,条 按照“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原则》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所收费用!专款:用于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二十五条 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单《位产生的含有病【毒,、病菌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处理】严禁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 》第二十六条 —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污物、乱倒污水】禁止在?市,内露天场所或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污【物、乱倒污水的处以!10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城市建筑物、—电线杆、公共汽【(电)车站点等设施!及树:木上乱贴《、乱画、乱写—、乱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街道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堆《放、摆放或》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以:。20元以下的罚款】。; :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倾倒垃?。圾、粪?便,的个人每次罚款5】至2:0元单位每次罚款5!0至:200元;》不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垃圾的处以—每立方米50元【。罚款污物不足1立方!米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  】  :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10—至500《元罚款; —。 , , (六)货运【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按《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罚款; —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围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出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以500到—10:00元罚款;  !  : (八)摊点的经】。营者不能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卫】生的处以20元【以下的罚款》;   》 (九)》畜力车进入》市区不配《戴,粪兜和清《洁工具造成撒漏的每!次处以1《0元以下的罚款【;, :   (十)【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含有病毒】。、病菌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不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的处以1【000至2》000元《罚,款,;  ? (十《一)在公共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的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每《只禽2?0元:。、每:头畜5?0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  : (一)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   ? (二)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按》占地:面积:处以每日《每平方米5》至10元罚款; 】  :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并可按该设【施价值处以1至2倍!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盗窃、故意》损坏、非法收购【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井!盖,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井【盖更换或《正位:不及时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对设】置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城市城】市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同一?违法行为《均有权查处的—。由先发现者进行查处!;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依据本办法【实施罚款处》罚时: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所收罚款》要,全额上交同级财政 ! 第三十六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收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物价、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县城、镇及未设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独》立,工矿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