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70号
【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6月—。9日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
省 长 【。韩寓群?
,。
二○》○四年七月九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低》层居住建筑和高【层,居住建筑中零—散的住宅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
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材料的市场【准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建设、【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质—量负责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和监理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核准的!。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质量【
第?七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有关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装》饰装修?材料:及有关设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并对《其设计负责
【第九条 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文件中!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得减少原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宽度和》数量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图纸?。和相关资质、质检证!。明等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
新建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可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一并申报
》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书 】
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的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对工程的消》防安全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已经审《核的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检】验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合格的证明—文件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
第十五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影:响原:有,的防火?分隔;
—
:
(二?)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颜色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
,
(三)【。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设施】或者器材《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 :
(四)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防火检查巡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监护—。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装【修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涉及《消防安全的》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及?。设,备等: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实:。施监理 》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
第十九条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消—防验收申报表;
!
(二)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
?
(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四)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 ,。 (五)【。装饰装修材》料检验?合格证明
》
第二十《条 消?防验收?申报材?料齐:。全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7?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当场或!者2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经消防验《收不合格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并?重新申报消》防验:收
装—饰装修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使用—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一)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
(二—)装饰装修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
(三)擅自—降,。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施工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一)】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质】量的;
》
《。(二)设计单位【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和》选,用装:饰装修材料的—;
(三!)施工单位未检【验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合格证明—文件:即予以使用》的;
—(四:)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暂《。时停止施《工,或,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未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的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设施或者器!材的处警告或者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的除对单位依】法处罚外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其中吊销资质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
第二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外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将不具备!审核、验收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
,
(二)】。指定装饰装修材【料或者防《火涂料品牌的—;
?
《(,。三)故意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审核、验收【职责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