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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70号 》。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6月?9,日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 省! 长 韩寓》群, 二○○四】年,七月九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 低层居住建筑和高!层,居住建筑中零散的住!宅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材,料的市场准》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质量负责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和监理  【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核准!的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质量【 第?七,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有》关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装饰装修材—料及有?关,设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并:对其:设计负责 第九条! 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文件中【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得减少原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宽度和数】量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图?纸和相关资质、【质检证明等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 新建《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可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一并申报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书   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的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对工程的》消防安全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已经:审核的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检验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合格【的证明文件》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第十五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影响原有的防【火分隔;《 :   (二—)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颜色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三)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设施或者器材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   (四】)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防火检【查巡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监】护 :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装?修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涉—及消防安全的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及设备等》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实?。施监理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九条!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并!提交下列材料 【    — (一)《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 : ,。。 ,  (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四)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   (五)装饰】装,修材料检验》合格证明 》 ,第二十条 》消防验收申报材【料齐全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7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当场或者2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 经消防验收—不合格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并重新申》报消防?验收   》 装饰装《修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使》用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一)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装饰装修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施工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一)!。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质量的; 【    《 (二)设计—单位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和选用!装饰装修材》料的:;  《  (三)施【工单:位未检验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合《格证明文件即予以使!。用的;   (】四)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暂时】停止施工或》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未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设】施或:者器材的处警告【或者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的除?对单:位,依法处罚外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其—中吊销资《质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外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不具》备审核、验》收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   】 (二《)指定装饰》装,修材料?或者:防火涂料品牌—的; 《 ,  : (三)故意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审核】、验收职责的; 】 ,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