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关于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了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宏】观调控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城市粉尘污染确【保预拌混凝土及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本意见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的活—动,(以下称搅》拌站建设《活,动):及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意见
》
》第三条 受》。市建委?。委托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第四条! 新建搅拌站的选】址应坚?持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原则在供应!半径1?0~1?。5公里的区域内【不宜建设两个(含】两个)以《上搅拌站《
》
: ,第五条 从》事搅:拌站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
》 :第六条 搅拌站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按?照,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准建设》相应的办公、试验用!房屋等附属建—筑工:程
:
(】二,)具备相应的生产、!运输、通讯、泵送等!主要设备
— 【 1、生产混凝【土,的搅拌机应》采用科学先进和【环保型产品且生产】能力120》m3/小时以上的搅!。拌机不少于2台搅】拌计量系统应具有储!存打印?功能;
】 ? :2,、搅拌运输车—不少于?15辆并应安—装卫星定位或先进】对讲通讯系统;【
— : 3、泵送能力6!0m3/小时混凝】土输送泵(车—)不少于2台—
】(三)?具备满?足生产技术所—。需要的试验室—
】 1、试验室已通!过计量认证;
】 , ? 2、试验】室应储备足够的【。混凝土?配,合比且不同配合【比的验证不》少于:。25组?。。;,
【 : ,3、试验仪器设备齐!全,按规定进《行,检定、校验;—
,
: 【4、试验室应—具有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具备满足2!万立方以上混—凝土试件同时养护的!条件;?
《。 ? 5、》具备现行试验室管理!要求的其它条件
】
? (》四)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
》 : 1、供电系【统正:常,能够满足连续生产】的要求;
【 》 2、冬期生产具!备原材料加热系【统保证?现行标准规定的混凝!土出机温度;—
【 3、》场地道?路应硬化排水畅【通
《 》(五)具备相—应的环保设》施,
! 1、建立》。封闭式砂、石料仓】其地:面须:硬化、?间隔宜用钢》筋混凝土墙;—
! 2、搅拌楼应全】。封闭并具有》除尘装置上料、计量!、配料、出料等系统!宜选择?安装封闭式》装置或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 — ,。 3、具有砂—石分离机污水零【排放设施《等
》 (》六,。)具备能够实现【。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动态控制的》信息管理系》统
:
?
,
?第,七条 既有搅—拌,站应当按照》本意见?的要求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设施?提升水平《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