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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关于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了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宏观调控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城市粉尘污【染确保预拌混凝【土及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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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的活】动(以下称搅拌站建!设活动)及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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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受市建?委委托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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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新建—搅拌站的选址应坚】持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原—则在:供应半?径10~15公【里的区域内》。不宜建设《两个(含两个—),以上搅拌站
】
《。 第五?条 从事搅》。拌站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 第六条 搅拌站!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按照《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准建?设,相应的办公、—试验用房《屋等附属建》筑工程
》 , (二)】。具备相应的》生产、运输、通讯、!泵送等主《要设备
—。 1】、生产混凝土的搅】拌,机应:采用科学先进—和,环保型?产品:且生产能力120m!3/小时以上的搅拌!。机不少于2台搅【拌计量系统应具有】储存打印功能;
】
,。 , : 》2、:搅拌运输车不少【于,15辆并应安装卫星!定位或先进对—讲通讯系统;
! : ? 3、泵》。送能力60m3【/小时混凝土输【送泵(车)不少【于2台
! (三)具备满】足生产技术所需要】。的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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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试验室已通—过计量?认证;
【 2【、试验?室应储备足够的【混凝土配合比且不同!配合比?的验证不少于—25组;
】 ? ?3、试验仪器设【备齐全按规定进行】检定、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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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试】验室应具有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具备满足2万立】方以上混凝土试件同!时养护的条件;
!。 】5、具备现行试验室!。管理要求的》其它条件《
— (四)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 1!、供电系统正常能】。够满足?。连续生产的要求;
!
》 《2,、冬:期生产具备原—。材料加热系统保【证,。现行标准规定的混】。凝土出机《。温度;
! 3、场地】道路应?硬化排水畅通—
,
《 (五)—具备:相应的环保设施
! 【 1、建立封闭式】砂、石料仓其—地面须?。硬化、间隔宜用钢筋!混凝土墙;
! 2、搅!拌,楼应全封闭并具有】除尘:装置上?料、:计量、配《料、出料等系统宜】选择安装封闭式装】置或: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 《 ? 3、具有砂石【分离机污水零排放】设施等
】 , (?六)具备能够—实现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动态!控制的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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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既有》搅拌站应当按照【本意:见的要求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设【施提:升水:平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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