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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关于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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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宏观调控》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城市粉尘污》染确保预拌》混凝土及《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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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的活《动(以下称搅—拌站建设活动)及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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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受市建委委托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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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新建搅拌【。站的选址应坚持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原则在?。供应半径1》0~15公里的区域!内,不,宜建设两个(含【两个:)以上搅拌》站
!第五条 从事搅【。拌站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 第六条 搅【拌站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按照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准建设相应的办公】、试验用《房,屋,等,附,属建筑工程
【。 (二】。)具备相应的生产】、运输、《通讯、?泵送等主要》设备
【 1、【生产混凝土的搅拌】机应采用科》学,先进和环保型产【品,且,生产:能力:120m3》/小时以上的搅拌】机不少于2台搅拌】计量系统应具—有储存?打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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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搅拌?运输车?不少于?1,5辆并应《安装卫星定位或【先进对讲通讯—系统:;
? 》 3、泵送能】力60m3/—。小时混凝土输送【泵,(车)不少于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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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备满足生产技术!所需要?的试验室
【 — 1、试验室—已通过计量认—证;:
】 2、试》验室:应储备?足,够的混凝土配—合比且?不同配合比的验证不!少于2?5组;
】 3、试验!仪器:设备齐全《按规定进行检—定、校?验;
【 》4、试验《室应具有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具备满?足2万立方以—上混凝土《试,件同时养护的—条件;
【 《 5、具备—现行试验室管理【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 】1、供电系》统正:。常能够满足连—续生:产的要求;
】 ? : 2、冬期生【产具备原材料加热系!统保证现《行标准?规定的混凝》土出机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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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场地道路】应硬:化,。排水畅通
— 《 :(五)具备相—应的: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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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封闭》式砂、?石料仓?其地面须硬》化、:间隔:宜用钢?筋,混凝土?墙;
》 ? , 2《、搅拌楼应全封【闭并:。。具,有除尘装置》上料、计量、配料】、出料等系统宜选择!安装封闭式装—置,。或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 3—、具有砂《石分离机污》水零排放设施—等
】 (六)《具备能够《实现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动态控制的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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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既有搅拌站应当按!照本意见的要求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设施提升水—。平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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