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竣工:。。。移交
】10.3.1 】工程竣工后应移交下!列资料?
》
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2 修【改后的竣工图—;
—
》3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联系】单;
! : ,4, 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
— 5 代】用材料?清单;
》
6! 工程《试验报告和记录【;
】 ?7 未按》设,计施工的各》项明细表及附图;】
:
【 8 施工—缺陷处理明细表及附!图;
! 9 相关】协议书
》
:
:10:.3.2 —竣工资料的建档、整!理、移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 50《328的规定
】
10.3】.3 竣工移交应!完成各项验收、试验!、资料?。移交且试《运行:。成功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及运》行各:方应签署竣工验【收,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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