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非张力?放线
【
8.3.1 由!于条件限制不适于】采用张力放线的线】路工程及《部分:改,。建、扩建工程可采用!人力或机《械牵引放线》
,
8.3】.2 《。。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不作补修只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砂:。纸,磨光:
— 1 —。 铝、铝《合金单股损伤—深度小于股直径的】1/2;
》
:
【2 钢芯铝绞线及!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为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及以下《且强度损失小于【。4%;
《。
—。 : 3 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为4%及以下
!
【 注1 《 同一处《损伤截面积是指该损!伤处在一个节距【内的每股铝》丝沿铝股损伤最【严重处的深》。度换算出的》截面:积总和(下同—。)
】 , 》 2 损伤深度】达到股?直径的1/》2时按断《。股考:虑
8】.3.3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要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 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
】
—
》 , 2 ? 采用缠绕》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
— 2)—缠绕材料应为铝单丝!缠,绕应紧密《回头应绞《紧处理平《整,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受伤部《分全部?覆盖长度不得小于】。100mm》
《
,
3— , 采用补修》预绞:丝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应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
《
】。 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得小于3!个节距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绞丝G?B 2337中【的规定;
!
: 《 3)》补修:预绞丝?应与导线接触紧密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损伤部位全部覆盖
!
— ?4 采《用补修管《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将》损伤:处的:线股先恢《复到原绞制状态线】股处理应平整
!
? 【 2)?补,修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其?两端应分别超出【。。损伤边缘《不小于20m—m
【 3!)补修管可采用钳压!或液:。。压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8.4节中有关压!接的要求
!
8:。.3.4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将损?伤部分全部》割去重新《以接续管连》接,
— ? 1 导线损【失的:。强度或损伤的截面积!超过本规范第8.3!.3条?采用补修《管补修的规定—时;
《
》 :。 2 ? 连续损伤的截【面积和损失》的强度均没有超【过本规范第8.【3.3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能】补修的?范围;
》
】3 复合材—。。料的导?线钢芯有《断股;
【
》 4 金钩—、破股?已,使钢芯或内》。层铝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
8.3.—5 :。 架空地线采用镀】锌钢绞线时损伤【。应按表8.3.【5的规定予以—处理出现金钩、破】股等形成的永久变】形均应割断重接【。架空:地线采用《。良导体时损》伤处理?应与导线相同
【
?。
表8.3.【5 ?镀锌钢绞线》损,伤,处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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