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 非张力放线
】
:
8.3》.1 由于条【件限制不适于采用】张力放线的线路工】程及部分改建、【扩建:工程可采用》人力或机械牵引放线!
?。
8.》3,.,2 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不作》补修只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砂纸磨光
【
:
1】 :铝、铝合金单股损】伤,深度小于股直径的】1/2;
》
!。2 钢芯铝绞【线及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为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及以】下且:强度损失《小于4%;》
【 ?。3 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为,4%及以《下
】 注1》 同一处》损伤截面积是指【该损伤?处在:。。一个节距内的—每股铝丝《沿铝股损伤最严重处!的深度换算出—的截面积总和(下】同)
—
》 2 损!伤深度达到》股直径?的1/2《时按断?股,。考虑
?。
:
8.》3.3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要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 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
【
!
—2 采用缠绕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应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
:
《 【2):缠绕材料应为铝【单,丝缠绕应《紧密回头应》绞紧处理平整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受伤部分全部】覆盖长度不得小于1!00mm
》
《
3 】采,用补修?预绞丝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应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
:
《 —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得小于》3个节距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绞丝GB 】2337中的规【。定;
!。。。。。 3】),补修预绞丝应与【导,线,接触紧?密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损【伤部:位全:部覆盖
—
》 4? 采?用补修?管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将损伤处的线股先】恢复到?原绞制状态》线股处理《应平:整
《
!。 2)补修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其两端应分别超】。。出损伤边缘不—小于20m》m
】 ? 3)补修】管可采?用钳压或《液,压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8.4节—中有关压接的要【求
—
,。8.3.4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将—损伤部?分全部割去重新以】接续管连接
【
:。
》 1 导线损【失的:强度或损《伤的:截,。面积超过《本规:范第8?.3:.3条采《用补修管《补修的规定时;
】
— 2 连【续损伤?的,截面积?和损失的强度均没】有超过本规》范第8.3.3【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能补—修的范围;
【
》 , 3 复合【材料:的导线钢芯有断股】;
:
】 4 金钩、破】股,已,。使钢芯或内层铝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
8.3.5 ! 架空地线》采用镀?锌钢绞线时损伤【。应按表8.3.5的!规定予以处理出现金!钩、破股等形—成的永久《变形均应《割断重接架》空地线采用良导【体时损伤《处理应?与导线相同
—
》表8.3《.5 镀》锌钢绞?线损伤处理》规,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