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测  ?  量 】 4.0.1—  :输电线路施工—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和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范DL/T! 544《5,的有关规定》。。 《 , 4.0.2  】测量用的仪器及【量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 4.0.3 】 使用经纬仪—和全站仪《测量时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级卫《。星定:。。位测量应采用10m!m,+5p?。pm级仪《器测量?时每次应至少—有5颗?观,测卫星?卫星定位的P—DOP应《小于:8 ? 4.—0.:4  档距复测宜采!。用全站仪或卫星定】位施测施《。测时:应以设计《提供:的坐标值为依—。据进行检验或校核】塔位中心桩与前【后方向桩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 4!.0.?5  分坑测量前应!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应】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 4.0【.6 ? 复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    》 1  以相邻两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 》     2  】杆塔位中《心桩或直线桩的【桩间距?离相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 】 , :     》3  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 ? 》    4  【转角杆塔中心桩【位移未满足》设计要求; !     5  !塔基断面与设计文件!不符 ? 《 4.0《.7  测量—时应重点复核—导线对地距离—(含风偏)》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杆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及相—邻杆塔位的相对高差!实测值相对设计值】的偏差不应超过0】.5m超过》时应会同设计方查明!原因 ? ? 4?.0.8  —设计交桩后丢失的】杆塔位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桩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0.】6条的要求 【 《4.0.《9 : 杆塔?位中心桩移桩—采用钢卷尺》测量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1‰ — 4.0.1】0  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设】。置用于质量》控制及施工测量的辅!助桩对于施工中【不便于保留的杆塔位!中心桩应在基础【外围设?。置辅助桩并》。保,留原始记录 】 4.0.1】。1  架空》输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及交叉?跨,越的要求应满足【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