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 ,管件壁厚
!
?7.3.1》 插?。口管件壁厚》和配用管材之间的关!系
【 7.3.1!。.1 ? 配用管材的最小】壁厚
【
— , 配用管!材的最小《壁厚应符合GB 】15558.—1-2003—中6.3.1相应】SDR系列的要【求
》
《 7.3.—1.2 熔—接段的?壁,厚ES
》
【 ? :熔接段的壁厚—ES应等《于GB 15—。558.1-20】0,3相应管材系—列的公称壁厚并【符合相应《。公差允许在距入口端!面不大于0.01】dn±1mm的轴向!。长,度范围内有壁厚缩】减(例?如倒角)
》
— ?7.3.1.3【 :插口管?件,壁厚E
【
,
【 插口《管件:及其连接件的壁厚】E,可,根据材料强度—M,R,S(见?。。。5.:5):合理确定应符合第】8,章的性能要求
】
【 管—件主体内壁》厚的变化应是—逐渐的以《避免应力集》中
【。7,。.3.2《 电?熔,管件壁厚《和配用?管材之间的关—系
《
:
》7.3.2.—1 总则
!
】 :在生产符合GB【 15558本部】分要求的管件时电】熔管件壁厚E 可】根据:材料强度《MRS?。(见5.5要求)】合,理确定
《
《。
— , 管件及其熔接接!头应满足第8—。章,。规定的力学》性能要求
—
】 , 为了》避免应力集中管【件主体壁《厚的变化应是渐变】的
! 7?.3.2《.2 管材和电】熔管件壁厚之间的关!系
?
【 管材与】电熔管件壁厚—E的搭配关系应【按下面方式》确定
》
【 a)当管件!和配用的管材—由相:同MRS分级—的聚乙烯制造时从距!离管:。件端口?2L1?/3处开始,管件】主体任一处的—壁厚应大于或等于】相应管材的最小壁】厚emin;—
,
! b)—当管:件和配用的》。管材不是由》相,同MRS分》级的聚乙烯制—造时应符合表—4
》
—
7.】3.2?.3 ? 电熔管件承口的最!大不圆度
》
》 : —。电熔管件的》承口最大不》圆度应不超》过0.01》5dn?
《
—7.3.《2.4 电熔【。管,件的插口端
【
》 包】含插口端分支的电熔!管件(例《如带插口端分支的电!熔等径三《通):插口端分支尺寸应】。符合7.2》。.1
《
7》.3:。.3 电熔鞍形管!件
! , 鞍:形旁通和鞍》。形,直通的出《口,如为插口端应—符合7.2.1要求!如为承口应符合【。7.2.《。2的要求
】
》 制造?商应在其技术文件中!规定:一般尺寸《要求这?些尺寸应《包括鞍形管》件,。的最大高度H如【为鞍形旁通还应包括!。出口管材《高,。度,h
《
7.3—.4 其》他尺寸
—
【其他尺寸及》其性能例如总—体尺寸、《安装尺寸《或相关夹具要求应】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的规定
【
,
? 电熔套筒内部!没有限位止口—(台阶)《。或限位件可》去除时管件的尺寸应!允许管材能》全部穿过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