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3 管件壁!厚
】
7.3《.1 插口管件壁!厚和配?用管材之间》的关系
【
7【.3.1.1— 配用管材的最】小壁厚 —
】 配用!管材的最小》壁,厚应符合GB 1】5,558?.1-200—。。3中6.3》.,1相应S《DR系列的要求【。
《
7.3!.,1.2 《 ,熔接段的《壁,厚E:S
】 ?。 , 熔《接段的壁《。厚ES应等于GB】 15558.1-!2003相应管材系!列的公称壁厚并符合!相应:公差允许《在距入口《端面不?大于0.01dn】。±1mm的轴向长度!范围内有壁厚缩减】(例如倒角)
!
? ? 7.3.1—。.,3 : ,插口管件壁厚E【
》
: 【插口:管件及其连接件【的壁厚E可根据【材料强度MR—S(见5.5)【合理确定应符合第】。8章的性能要求
】
,
! , 管件主体—内,壁厚的变《化应是逐渐》的以避免应》。力集中
》
?
7.?3.:2 电熔管—件,壁厚和配用管材之】间的关系《
— 7.3.2!.1 总则
!
:
? : ? 在生产符合—GB: 15558本【部分要求《的管件时电熔管【件壁厚E 可根【据材料强度》MRS(见5.5要!。。求)合理确定—。
,
— 》 管件及》其熔接接头应—满足第8章规—。定,的,力学性能要求
】
》 》 为了避免—应力集中管件主体】壁,厚,的变化应是渐变的
!
,
— 7.3.2【.2 管材和【电熔管件壁厚之间】的关系
! 管!材与电熔管件壁【。厚E的搭配关系应】按下:。面方式确《定
:
,
! , a)当管件【和配用的管材由相】同,MRS?分级:的聚乙烯制》造时:。从距:离管件端口2L1】/3处开始,管【件,主体任一处的壁厚】应大于或等于相应管!材的最小壁》厚emi《n;
! b)!当管件和《配用的管材不是由相!同MR?S分级?的聚乙烯制造时【应符合表4
—
】
》 7.3.2.】3 电熔管件承】口,的最大不圆度—
》
? 》 电熔管件》的,承口最?大不圆度应不超过0!.015d》n
】。 7《.3.2.4— 电熔管》件,的插:口端
》
:
!包含插口端分支【的电熔管件》(例如带《插口端?分支的电熔等径【。三通)插口端分支】尺寸应?符,合7.2.》1
》
7.3.—3 电熔鞍形【管件
《
】鞍形旁通和》鞍形:直通的?出口如为插口—端应:符合7.2.1【要,求如为承《口应符合《。7.2?.2的要《求
—
制造【商应在其技》术文件中《规定:一般尺?寸要求这些尺寸应包!。括鞍形管件的—最,大高:度H如为鞍形—旁通还应包》括出口管材高度【h
【7.:3.4 《。 ,其他尺?寸
! 其他尺寸及【。其性能例如总体尺寸!、安装尺寸或相关】夹具要求应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的规定
!
,
—。。 :电熔套?筒内部没有》限,位止口(台》阶)或限位》。件可:去除时?管件的尺寸应允许】管材能全《部穿:过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