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几何尺寸
7.1 总则
应在制造完成至少24h后,并状态调节至少4h后按照GB/T 8806对管件进行测量。并且不得采用任何支撑方式对熔接端进行复圆。
本部分仅涉及管件和组件,不涉及焊接设备。
管件按照承口、插口或鞍形的公称直径标明尺寸,其公称直径与配套使用管材的公称外径dn相对应。
7 几何尺寸
7.1 总则
应在制造完成至少24h后,并状态调节至少4h后按照GB/T 8806对管件进行测量。并且不得采用任何支撑方式对熔接端进行复圆。
本部分仅涉及管件和组件,不涉及焊接设备。
管件按照承口、插口或鞍形的公称直径标明尺寸,其公称直径与配套使用管材的公称外径dn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