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件
Buried polyethylene (PE) piping systems for the supply of gaseous fuels Part 2 :Fittings
GB 15558.2-200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年05月17日
实施日期:2005年12月01日
前言
GB 15558《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分为三个部分:
——GB 15558.1-200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材》;
——GB 15558.2-200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件》;
——GB 15558.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3部分:阀门》(该部分正在制定中)。
本部分为GB 15558的第2部分。
本部分5.2、5.5、8.2和第9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 8085-2:2001《与燃气用聚乙烯管材配套使用的聚乙烯管件——公制系列——规范——第2部分:用于热熔对接、使用加热工具承插熔接及电熔管件连接的插口管件》(英文版),包括其修正案(ISO 8085-2-Amd 1:2001);以及ISO 8085-3:2001《与燃气用聚乙烯管材配套使用的聚乙烯管件——公制系列——规范——第3部分:电熔管件》(英文版)。
本部分根据ISO 8085-2:2001和ISO 8085-3:2001重新起草。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部分章条编号与ISO 8085-2:2001和ISO 8085-3:2001两部分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 8085-2:2001和ISO 8085-3:2001时,本部分做了一些编辑性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GB 15558的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原GB 15558.2-199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同时废止。
GB 15558的本部分与GB 15558.2-1995相比,从结构和管件尺寸范围以及技术要求都有了很大变化,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定义一章(见第3章);
——增加了符号一章(见第4章);
——材料的要求按照GB 15558.1-2003的规定(见第5章);
——增加了对管件的一般要求(见第6章);
——对产品的分类与GB 15558.2-1995不同(见第1章);删除了热熔承插连接方式及有关内容(见1995年版的6.6);
——管件规格尺寸从250mm扩大到了630mm;管件的尺寸要求按照国际标准的规定(见7.2);
——增加了对电熔管件壁厚的要求(见7.3);
——管件的力学性能中增加了插口管件对接熔接拉伸强度,电熔承口管件的熔接强度,电熔鞍形管件的冲击性能和压力降的测试(见第8章);
——删除了管件性能要求中的加热伸缩的要求(1995年版的5.4表2);
——管件的物理性能中增加了熔体质量流动速率的性能要求(见第9章);
——增加了技术文件一章(见第12章);
——增加了标志一章,对标志内容及熔接系统识别做了规定(见第13章);
——删除了附录“组合件试验系统示意图”(1995年版的附录A);
——删除了附录“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的形状和尺寸”(1995年版的附录B);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章条编号与ISO 8085-2:2001和ISO 8085-3:2001章条编号对照”(见附录A);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ISO 8085-2:2001和ISO 8085-3;2001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见附录B);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电熔管件典型接线端示例”(见附录C);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气体流量-压力降关系的测定”(见附录D)。
本部分的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管材、管件及阀门分技术委员会(TC48/SC3)归口。
本部分由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宁波宇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洲、王志伟、何健文、孙兆儿、丁良玉。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5558.2-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