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4 ?人工砂技术》要,求
【
—
4.1 规【。格与:类别
4.1.】1 人工砂》按细度?模数:应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 ,。 粗砂 3.7~】3.1
《
: ?中砂 3.0~2】。.3
【 细:砂 2.2~1【.6
?
?4.1.2 人工】砂除压碎《。指标:外应按?Gb/T 14【684 的》技术要求应》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4.1.3! 各类别人工—砂,用途应?符合:下列规?定
:
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及其制!品;: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抗冻—、抗渗或其它要求】的混凝土及》其制:品;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及其制品
4.】2, 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
4.?2.1 人》工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2.1 的规定
】。
表4.2.1 人!工砂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
4.2》.2: 人工砂试样、【试验环境、试验用筛!应按GB/T 1】4684的相关规】定,执行
4.3【 验收规则》
:4.3.1 —人工砂?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 按同产【地、类别、规格【及日产量每6—00t为一批—不足6?0,0t亦为一批;日】产量超过200【0t按10》0,0t为一批不足10!00t亦为一批【
《
? 4.3.2 检】验,规,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 ? 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2.1 条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型式检验应由国【家、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不应超!过一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 1)—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
】 ! ,2)新原料资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
,
《 3】)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
【 《 , 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
— 2 出【厂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细度模数—、松散堆积》密,度、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泥块含—量、压碎指标
【
4】.,3.:3 判定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
?。 1 检【验(含复检)后【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本!。。规程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为该产品合格—
《 2 —。若有项?目不:符合本规程》第4.2.1 【条规定时则应对不】符合项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复检项目》符合本规程4—.2.1 条—规定时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仍?然不符合本规—程第4.2.—1条规定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