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11-2011 建标库

11  设备试运转

11.1  一般规定

11.1.1  本章适用于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单体试运转。

11.1.2  试运转前应编写试运转方案,方案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应向参加试运转人员交底。参加试运转人员应明确职责,并应坚守岗位。

11.1.3  检查试运转机械设备、附属装置均应施工完毕,安全保护装置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质量验收记录应齐全。

11.1.4  润滑、液压、水、气、电、自控等均应准备就绪,并应满足试运转需要。试运转所需的工机具、检测仪器等均应准备就绪。

11.1.5  试运转区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和警示牌,并应清扫干净。

11.1.6  转动设备试运转前应清除影响运行的障碍物,宜先手动或机械转动设备,确认无卡阻后再电动运行,并应按先点动、后连续,先低速、后中速、再高速的原则进行。

11.1.7  转动设备试运转前应对电机进行空负荷试运转。

11.1.8  转动设备试运转时,滑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且最高不应超过70℃,滚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40℃,且最高温度不应超过80℃。

11.1.9  试运转时间或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续运转的设备,其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

    2  往复运转的部件在全行程或回转范围内往返动作不应少于5次。

    3  设备技术文件对试运转时间或次数有要求时,应按相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

11.1.10  试运转中应包括下列检查和记录内容:

    1  设备运转应平稳,应无不正常噪声。

    2  设备的密封性应良好。

    3  轴承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  各种电气、仪表运行情况。

11.1.11  试运转结束后应及时完成下列工作:

    1  应切断电源或相应的动力源。

    2  应排放干净各塔、罐、槽及转动设备内的积水、气及污物。

    3  应检查设备的安装精度是否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