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转化设备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冶炼烟气制酸工程中烟气转化设备的安装。
8.1.2 设备的制作安装除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相关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8.1.3 施工过程中,不锈钢材料不得与其他钢材混放。不锈钢构配件安装不得用铁质工具敲击,不应与碳素钢构件直接接触。
8.1.4 换热器壳程和管程应进行严密性试验,热管余热锅炉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8.1.5 转化器、换热器壳体及内部钢支撑系统的喷涂铝层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GB/T 979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