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附 !。 则
》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区是指《地震基本烈度6【度及:以上的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的地区)
! 本办?法所称非抗震—。设防:。区是指地震基本烈】度小于6《度的地区
》
本办【法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 本办法所》称生命线《工程:是指对城镇功能【、生活和生产活动有!重大影响的供电、】供,气、供水、》交通、通讯、医疗卫!生、消防等工程系】统
本办!法所:。称严重次生灾害【是指强烈地》震破坏引《。发放射性《污染、洪《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高危险传染病】、病毒扩散等灾【难性灾害
】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