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质量检验评定与报废!
:
4.4!.1: 维修后的—全钢大模《板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范JG!J 74的有关规定!其,主,。要检验项目和要【求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
《 表4.4.1 ! 全钢大模板—检验项目《和要求?及允许偏差
】
】
4:.4.2《 , 全钢大模板—维修后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技术】交,底及维修量》。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检验规则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系】列GB 28—28.1~G—B 2828.1】1的有关规》定
4】.4.3 》 带企口的模板维】修后企口《接触面?应无粘?结物
【
4.?4.4 全—钢大模板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
《 , 1 质量缺陷程!度超出本规范—表4.3.5的要求!无法维修时》
:
— 2? 使?。用年限超过10年】时
》
4?.4.5 吊环】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报废
》
》 1 》 吊环出现裂纹【
!。 2 截面—损失:大于或等于3%【
?
3 ! 吊环使用年限【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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