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