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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 4.1》  一般《规定 】 ,   4.1.【1  本条规定【了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     【4.1.2 — 本条说明规定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中的相关【规定编制 【 : , ,   4.1.3 ! 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不断涌现》本规范附录所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可能包含【所有项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出现—本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编制人!应作补充《在编制?补充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     ! ,   (1》)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本规—范的规定确定具【体做法如下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6: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6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   【  :  :。  (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 ,。    【     》(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4,.2 ? 分部分项》工程 ? :   》  4.《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 《     !4.2.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十二位阿】拉伯数字及其设【置规定 《 《         !。各位数字的含义【是一、二位为专业】工程代码(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以后进入国【标,的专业工程代码【以此类?推);三、四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    】 4.2.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应:。按附录?中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     —4.: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但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地描》述为达?到规范、简洁、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 《  :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      】 ,  (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 》。     4.【。2.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 ?   ?  4.2.6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     】    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项目在】工程计量时》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作—为计量?单位在同《一个建设项目—(或标段、》合同段)中》有多个单位工—程的:相同:项目计量《单位应?保持一致 》 》4.:3  措施项—目 》     4【.,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措施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也同分】部分项工程一样必】须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 《    4.3【.2  本条针对】本规范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措施: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清单《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