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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用词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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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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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