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工程量清单—编制
》
,
4.1 !一般规?定
】 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
】 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 — ,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
? ? 3》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
! 4 【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
—。 5 拟定!。。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
】 6 《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
,
—。 , 7 【其他相关资》。料
—
4—.1.2 》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
,
》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 》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附录的代》。码06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6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
】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4.!2, 分部分项工程
!
《
《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
? 4.2.4 】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
?
: :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
?
《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
,
4.3 措】施项目
】
? 4.《3,。.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
》 ? 4.3.》2 : 措施项目》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C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