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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量清单—编制 》 , 4.1  !一般规?定  】   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    】     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      — ,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  ?   ?    3》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    !     4 【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     —。    5  拟定!。。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       】  6 《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 ,    —。 ,    7  【其他相关资》。料 —     4—.1.2 》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 ,   》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     》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附录的代》。码06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6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     】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4.!2,  分部分项工程 ! 《    《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   ?  4.2.4 】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 ? :  :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 ?    《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 , 4.3  措】施项目 】   ?  4.《3,。.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 》   ? 4.3.》2 : 措施项目》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C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