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4 相关问题及说明
L.4.1 破路面、管沟挖填、基底处理、混凝土管道敷设等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应按本规范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3 建筑群子系统敷设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光(电)缆工程,应按本附录表L.3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4 通信线路工程中蓄电池、太阳能电池、交直流配电屏、电源母线、接地棒(板)、地漆布、橡胶垫、塑料管道、钢管管道、通信电杆、电杆加固及保护、撑杆、拉线、消弧线、避雷针、接地装置,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5 通信线路工程中发电机、发电机组,应按本规范附录A机械设备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6 除锈、刷漆等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