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