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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