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 分部分项》工程
【
,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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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
4.2.4! ,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
4.2.5 】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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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 本规范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应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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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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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 ,门窗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若采用成品其【。门窗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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