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工程量清单编制
!
—
4.1 一!般规定
《
4.!1.1 《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
?
1 》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
,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
,
》。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
: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
《 5 《 拟定的招标—文,件
?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
7 》 其他相关资料
】
》。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
,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2》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2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
? ,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