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
St?an:d,ard me—thod of 】measur—e,ment for !。pse?ud:o-cl《assic》 arch》itectura】l, wor《ks
《
GB— 5:0855-2013!
: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
第1《571?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
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前言】
: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
》 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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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 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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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 黄?一勤 杜雪》英 孙小青 蔡国安! 李震 朱红—。星 陈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 胡传海 【吴佐民? 王:海宏 张《宗辉: 王美林《 陶学明《 刘:智 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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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 ?舒宇 郑玮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