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分部分项工程
】
: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
?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
?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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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 本规范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
《
,
《。4.2.8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
4.2.9 !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构件?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
4.2.10 】 门窗(橱窗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门】窗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