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程量清单】编制
《。
:
4.1》 一般规定
【
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
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
?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 5 — 拟定的《招标文件
》
,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 , 7 其他【相关资?料
《。
?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1》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1】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
《。 ,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