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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城】市管线工程建—设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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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管线工程系】指给水?。、雨水、污水、燃气!、强电、弱电、热力!、输油等《各种地上或》地下管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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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 管线工程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符合城市基础设!施各:专,业规划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 ?管线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必须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原则!
— :第五十五条 【在城区重要地段【、,主要干道的道路工】程,建设时各有》关,。管线单位应》按照管线综合规划配!套的要求《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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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条 管线的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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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凡在城区道路、】郊,区公路及规划—。道路红线《内埋设管线均—应,按管:线,综合规划布置断面各!类管线应《在道路规划红—线内平行道路中线】敷设应符合》各专业规范标准要求!
—除旧城区道路狭【窄、:现状管线繁多—的地:段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线的位置外管【线平面布设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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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管线—具体位置按下列规定!排列
《 , (1》)在车行道下敷设】。雨水管、污水管;】
(【2)在人行道下敷设!给水管、燃气管、】强电及弱电管孔【(沟)
》。 (三—)郊区主《。要公路的车》。道范围内《一般不埋设》地下管?线确需设《置的须与有关部门协!商经同意后才—可,在规划车道内、【现,状车道外《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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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沿!。城市道路的建筑其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占用道【路规划红线
】 (五)在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线路【不得新建架空的通讯!光,缆新建的电力—线路弱电《。通讯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沟道管】道埋地敷设公用电缆!分接:箱、箱式变》压器、变电》台区、通讯》电缆配?线,箱、光缆分接箱原】则上设置《在道路?红线外
!在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架空敷设的1!0KV以上电—力,线其电力线之间及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和交《叉时的?垂直最小净》距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六)地下管线【检查井的横向尺寸应!尽量缩小不得建在其!他管线之《上,不得:在道:路,交叉口?布置其?他,附属设施
! ,(七)管线的—竖向埋设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管!线的技术要》求以及与其他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等,。因素:确,定除在旧城区现【状地下?管线繁多《的地段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外地下管线交叉的垂!直净距?必须符合表八的规】定
表八 —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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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大于35kv】直埋电力电缆与【。热力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应为1.00—m;
—。②道:路的车行道内地下管!线的覆?土深度应不小于0】.7m
【 (八)埋—设地下管线产生【交叉矛盾时应根【据下列原则协商解】决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易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压力管】让重:力,管;小口《。径管让大《口径管;拟建管【线让已建《管线;?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
! (九)可通过城】市桥:梁敷设的管》线应确保桥梁安全】维修:。方便不影响市—容观瞻新建桥梁应】根据管线综合规划设!计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 (十?)管线工程穿越【城区道路、郊区【。公路、铁《路、:堤防、河《。道,、地下通《。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建筑物以!及涉及消防、净【空控制的地》段应与各有关—部,门协商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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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不【宜采:。。用悬挂式广告;
! 》 ,(二:)不得遮挡》城市景观、城市【绿化、标志》性建筑、交通设施】、纪念性建筑—、党政机关、文物】古迹及城市》。小,。品;
】 (?三)不?得影响相《邻建筑的采光、通风!、交通、消防;【
— (四)不得在】道,。路中心隔离栏—杆及:车辆:转弯视距范围—内,设置;
》 (【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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