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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建制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 》 5.【1  建《制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5.2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按规定向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5】.3:。  建?制镇总体《规划纲要由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发展!镇,由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 5.4  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报送审【批前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示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 — 5.5 ! 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 5《.6  建制镇【总体:规划期满前应当【续编 】。 ,   单独编制的】镇区近期《建设规划《成果经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 5.【7  ?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批准—后镇人民政》府应选择适当的【方式向公众公布、展!示规划?成果并接受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 5.8】。  :建制镇总体》。规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报》。告经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组织调整调—。整后的规划成果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