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省关于明确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
:闽公:消网〔2《013?〕172《号
:
,各支队? ,
【 : 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公消网[20【13]?6,7号)施《行后:部分建筑设》计单位?反映由?于现:行防火规范相关条文!规,定不够明确》在实际工《程中执行较为困难】经请示公《安部消防局商—有关防?火规范管理组并组织!有关专家研究—现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
一、【公共:建筑共用疏》散楼梯间的设置【问题:
】 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间—应,独立设置《当,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全部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有困难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可【以共用疏散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一)、(二)—、(三)《项要求
》
《 (一)设【置条件
! : 1、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二级; 】
》。 , ? ?2、 除汽车库外】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1【个;
】 , : : 3、对于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的人:员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1个
】
(二!。)设置?要求
! , 共用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 》 1、【通向同一座》共用疏散楼梯间【的防火分区数—量不:应大于2个》;
【。 — 2、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前—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分】隔进入?。各自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地下车库按规范】规定:可以设?置封闭楼梯间—时应在进入共—用楼梯?间前各自设置面积】。不小于6.0m【2的防火隔间—。隔,间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 3、进入楼梯【间及其?前室(防火》隔间)的门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各自!防火分?区进入该共》用楼:梯间计算所需净【宽度且不小于1.4!m,;,楼梯间梯《段净:。宽度不应小》。于两个防火分—区各自进入楼—梯间计算所需宽度】之和且不小》于,1.:4m;楼梯间下部】。出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梯段的净宽度
!。
: 》(三)共用、借用疏!散宽度的计算要求 !
? 】 ,1、每个防火分区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和进【入共用疏散楼梯【间的总净宽》度之和不应》大于该防火分区计算!所,。需总净?宽,度的30%
! !2、建筑各层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出口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规范规定计【算所需?总净宽度 》
: ! 3、当汽车库设置!共,用楼梯间时其—进,入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楼梯间?的门和楼梯梯段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 二、公共建筑中!部分:。厅室:。安全疏散距离的【计算问题
—
1】、现:行规范中规定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阅览室【和开放式办公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是指人?员疏散不《受墙体、隔断、【柜台等阻挡物遮【挡,。的直线距离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当疏散《门不符?合,上述安全出口条件时!不能当作安全出【口来计算安全疏散距!离
— 2、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阅—览室和开放式办【公室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坪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该疏散走道两【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到顶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 》
,。
: , 《3、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在装:修过程中其》疏散距离除应满【足直:线距:离的要求外当布置了!隔断或家俱》、柜台?时场所内任何—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
】 : 4、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商场内】部分:隔成商铺(相邻商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不,燃烧:体实体墙《分隔到顶《商铺内任一》点,到商铺疏散门的【距,离不大于15m【商铺的面《积不大?于120m2)【时其疏散《距离可按《下列要求计算 【
!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通过—走道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为4《0米;
【 , :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为?22米?(高层建筑》为20米《)
》 :。 (】3)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不得增加
! ? 前款走】道两侧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到顶
【。 ?。 ,5、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房,间疏散距离的计算按!规范要求执行
!
?
三、》剪刀楼梯的设—置问题 《
? ? 1?、下列建筑中疏散楼!梯分散设置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剪—刀,楼梯
! (1】),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的住宅建筑;—
》 (2!)疏散楼梯间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小,。。于1:0m的高层公共【建筑
【 ? 前—款建筑中剪刀楼梯】的设置?要,求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 , , : 2、其它公【共建筑内当需要设置!剪刀楼?梯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剪刀楼—梯的两个梯段应分别!按防烟楼梯设置; !
? 《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
》 ? 《 (3)楼—梯,间的前室不应—共用;每个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
【 【 (《4)楼梯间的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当必须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2且短边长】度不应小于2.4】m;
! , : (5)剪刀楼!。梯间两个楼梯及其】前室如需设置加压】送风系统时应分别】。独立:设置;
【 《 《 (6)公共建【筑,的一个防火分区中】不得仅设置一部剪刀!楼梯作为《。安全出口;
! — (7)—公共建筑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 (8)剪!刀楼梯在首层—的出口应分开设置】
》
四、—关于借用出口—的防火分区间防火墙!的设置等《问题
】 ?1、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3?.1:2第1项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版)第6—.1.1.3条、】第,6.:1.12.》。1条的?规定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不得用!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整,体或:局部替代防火墙【防火墙?上安全出口处所设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 , 2、地下汽!车库不得将》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 《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新—的,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出台后对上述】问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公消网—[20?。13]67号)【同时废?止
?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队【防,火部
》福建公安消防总队】
201》3年:7,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