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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明确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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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消网〔2》。013〕172号】
:。各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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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公消网—[,20:。13]67号—)施行后部》分建筑设计单—位反:映,由于:。现行防?火规:范相关?条文:规,定不够明确在—实际工程中》执行较为《困难经请示公—安部消防局商有【关防火规范管理组并!组织有关专家—研,究现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
《
一、公—共建筑共用疏散【楼梯间?的设置问题
! 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间应独立!设置当?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全部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有困难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可以!共用疏散《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一)、(二)、!(三)项要求
】
《 (一)设置条!件
【 《 , 1?、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二级;
—
? 【 2、 除》汽车:库外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1个; 【
! ?3、对于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的人员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1个 】
— (二)设—置要求
》
: 《 共用?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1?。、通向同《一座共用疏》散楼:梯间的防火》分区数量不应大于2!个,;
】 : 2、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前,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分】隔进入各自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 ,地下车?。。库按规范规定可【以设置?封闭楼梯间时应在进!入共用楼梯间—前各自设《置面积不小于6【.0m2的》。防火隔间隔间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 3、?进入楼梯间及其【。前室(防火隔间)】的门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各自防火分区!进入该共用楼梯【。间计算所《需净:宽度且不小于1.4!m;楼梯间》梯,段,净宽度不应小于两】。个防火分《区各自进入楼—梯间计算所需宽度】。之和且不小于1.4!m,;楼梯间下部出【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梯段的净宽度 【
,
《。 : (:。三)共?用、借用疏散—宽度的计算要求
!
】。 1、》每,。个,防火分区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和?进入共用疏散楼梯间!的总净宽度之和不】应大于该防火分区计!算所:需总净宽度的30%!。
【 , , ? 2、建筑各层【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出口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规范?规定计算所需总净宽!度,
! 3、当汽】车,库设置共用》楼梯:间时其进入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楼!梯间的门和楼梯梯】段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 二、公共建筑中!部分厅室《安全疏散《距离:的,计算问题
】 1、现行!规范中规定》。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阅【览室和开放式办公】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是》指人员?疏,散不受墙体、—隔断、?柜台等阻挡物遮挡的!直线距离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当疏散门不—符合上述安全出口条!件,时不能当作安全【出口来计算安全【疏散距离
】 2、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阅览】室和开放《式,办公室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坪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该疏散走道】两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到顶《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 :
【。 3:、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在装修过》程中其疏散距离除应!满足直线距离的要求!外,当布置了《。隔断或家俱、柜台】时,场所内任何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
! 4、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商场【内部分隔成商铺(相!邻商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不燃:烧体实体墙分隔【到顶商铺内任—一点到商铺疏散门的!距离不大于》15m商铺的—面积不大于120】m2)时其疏散【距离可?按下列要求计算【 ,
》 , :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通】过走道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为,40米; 》
!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为22!米(高层建筑为【20米)
—
, ! (3?)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不得增《加
?
》 《 前款走道两侧】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到顶—。
:
?。 , 5、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房,间疏散距离》的,计算按规《。范要求执《行
《 ,
三、剪】刀楼梯?的设置问《题
【 1、下列【建筑中?疏,散楼梯分散设—置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剪刀?楼梯
》 】 (1)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的住宅—建筑:。;
— ,。 , 》(2:)疏散楼梯间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小于1《0m的高《层公共?建筑
】 — ,前款建筑中剪刀【楼梯的?。设置要?求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
》 2、其它公共建!筑内当需要设置剪】刀楼梯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剪刀楼》梯的两个梯段应【分别:按防烟楼梯》设置;?
【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
【 (!3)楼梯间的前室不!。应共用?;每个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
— 《 《(,4)楼梯《间,。的,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当必须《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2且短边!长度不应小于2.4!m;
! (5】。)剪刀楼《梯,间两个楼梯及—其前室如需设置加】压送风系统时应分】别独立设置;—
【 , ? (6)公共建筑!的一个防火分区【中,不,得仅设置一部—剪刀楼?梯作为?安,全,出口;
! ? (7)公】共建筑?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 《 (8)剪—。刀,楼梯在首《层的:出口应?分开设置
】
? 四、关》于借用出口》的防火?。分区间防《火墙的设置等问【题
?
: 《 1、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3】。.12第《1项: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版)!第6.?1.1.3条、【第6.1.12.1!条的规定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不得用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整体或局部替代】防火墙?防火墙上安全出【口处所设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 2、地下!汽车库不得将—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
,。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新的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出】台后对上述问—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公消!网[:2013]6—7号)同《时废止 《
: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队防火部
福建!公安:消防总队《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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