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交《货,检验:。
,
:
8.3.!1 适用情况
】
,
,
— 交:货检验?适用于钢筋》验收:批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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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2 组批规则】
《
8.】3.2.1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
】8.3.2》.2 准》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号组》。成混合批进行轧【制但各炉号熔炼【分,析含碳?量之差应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应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应《。不大于60t不【应,将,轧,制成品组成混—合,批
《。
8.3.3 ! 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 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时【应按表7要求—取样并检验每批【。重量大?于60t时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
8.3》.,4, 检?验,结果
! 钢筋(包【括盘卷调《直后的?钢筋)各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8】.,3.5?。 复?验与判?定
【 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钢?筋的重量《偏差项目不应重新取!样进行复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