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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交货【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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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 适:用情况
【
》 交货检验适用于】钢筋验收《批的检验
》
《
8.3.2 组!批规则
《。
】 8.3.2.【。1 :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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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2.2 准—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号组成?。混合:批进行轧制》但各:炉号熔炼分析含碳】量之差应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应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应不大于60t!。不,应将轧制成品组【成混合批《
,
,
8.—3.3 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 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时应:按表7要求取样【并检验每批重量大于!60:t,时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
,
8.3.4— 检验结果—
》。。
: 钢《筋(包括《盘卷调直后的钢筋)!各,。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
《8.3.5 【复验与判定
【
《 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钢筋的重量》偏差项目《不应重新取样进行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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