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61-2010 建标库

6  绝缘配合、防雷和接地

6.0.1~6.0.8  绝缘配合与防雷方面的规定,有些与架线设计有关,有些与杆塔设计有关。条文绝大部分保留原规范的规定,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BJ64-83和《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一致。有关规定均为多年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故予以保留。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GB/T1001.1-2003,把泄漏距离改为爬电距离。

6.0.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是海拔1000m以下地区35kV和66kV架空电力线安全距离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6.0.10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是海拔1000m及以上地区35kV和66kV架空电力线安全距离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6.0.1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是架空电力线带电作业安全距离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6.0.14~6.0.17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很多地区曾发生多次大面积污闪。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电力线路的增多,污闪是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设计电力线路应充分考虑污闪的影响,在适当的范围内增大瓷绝缘的爬电距离,以提高线路的防污闪能力。对于环境污秽有升级趋势的地区,采用附录B中瓷绝缘单位爬电距离的上限为宜。有机复合绝缘子的表面多具有憎水性,其表面爬电状况与瓷绝缘子完全不同。在原能源部能源办(1993)45号文《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电瓷防污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暂定有机复合绝缘子的爬电距离可按瓷绝缘的75%设计。但是,由于经验较少并缺少必要的试验和理论依据,上述数值暂不宜列入本标准。

    对于3kV~10kV架空电力线路,仅规定了直线杆可采用瓷横担绝缘子是不够全面的,易造成误解。各地在一些技术规定中明确采用针式绝缘子,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是可行的,并有成熟运行经验。

    耐张杆采用悬式绝缘子串或一个悬式绝缘子加一个蝶式绝缘子组成的绝缘子串,是各地多年经验的总结。

    10kV及以下线路过引线系指导线的引流线,引下线系指线路与电器设备等的引线。电器设备固定接点的间距,不在此限。

    在线路上的电器设备,各地在布线方式上各有特色。原规范是在总结各地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最小安全距离,经运行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每基杆塔的接地电阻,是指接地体与地线断开电气连接所测得的电阻值。如果接地体未断开与地线的电气连接,则测得的接地电阻将是多基杆塔并联接地电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