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材 料
8.2.1 型钢铁塔的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和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采用。钢结构构件的孔壁承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8.2.1-1采用。螺栓和锚栓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8.2.1-2采用。
8.2.2 环形断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钢筋宜采用Ⅰ级、Ⅱ级、Ⅲ级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钢筋宜采用碳素钢丝、刻痕钢丝、热处理钢筋或冷拉Ⅱ级、Ⅲ级、Ⅳ级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宜采用Ⅰ级或Ⅱ级钢筋。
8.2.3 环形断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40。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20。
8.2.4 混凝土和钢筋的材料强度设计值与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采用。
8.2.5 拉线宜采用镀锌钢绞线,其强度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8.2.6 拉线金具的强度设计值应按金具的抗拉强度或金具试验的最小破坏荷载除以抗力分项系数1.8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