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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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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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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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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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新建建筑】物应按附表一规定的!标准:设置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车位不足的应【在改建、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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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建设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的【2宗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经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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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统一设?置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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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机动车出入—口不:应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禁止向快】速,。路连接机动车出入口!与其它城市主要道】路,连接时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宜小于70米【
第八】条 :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停车设施的布【局应:满足建筑、消—防、人防、交通等】相关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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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规《定涉及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核算】车位内安排其他车】型,机动车时可》按附表二所列的【换算值折算》小型汽车《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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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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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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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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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客!货运码头、》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大型城市交!通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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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环内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位于中心!商业区?。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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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停【车配:建要求的《建设:项目其配《建停车位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边《交通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第十四条 》 本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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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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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建、改扩建建筑】物应严格按配建【标准设置停》车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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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面积大于80平方】米的:酒,店式公寓停》车配建标准》参照商品住》宅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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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停车位布置方【式应以地下停车【场为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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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其它车型折合为小】型机:动车车?位换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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