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 】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 】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新建建】。筑物应按《。附表一规定的标【准,设置:。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车》位,不足的应《。在改建、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补—建 第】五条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建设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的:2,宗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经!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 : ? :第六条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统一设置出!入口 【 第七条《。 机动车《出入:口不应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禁》止向快速路连接机动!。车出入口《与其它城市主要【道路连接时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宜小于7】0米:。 《 , 第八条《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停!车设施?的布局应满足建筑、!消防、?人防、交通等相关技!术要求 — 第九条 【 本规定涉及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核算车位》。内安排?其他车型机动车【时可按附表二所【列的换算值折算【小,型汽车的车位 !。 第十条  】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 — 第十一条  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 ?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 (—一):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客《货运:码头、?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大型城市交通设施】等,; 》 , (二)二环内【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位于中心商】业,区的建设项目 】 《(三)?。其他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停车配建要求的建】设项目其配建停车】位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边交通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 :附,表一 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标准 》 》 ? 注(1)新建、!改扩建建筑物应严】格按配建标准设置停!车位; 《         !       【    《 ,    《 : 《(2)建筑面积大】于80平方米的酒店!式公寓停《车配建标准参照商】品住宅标准执行; ! ? (3)机动车】停车位布置方式应】以地下停车场为主 !        】 ,         !        】  》 , 附表二 其它车型!折,合为小型机动—车车位换算》。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