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可”反面!词采:用“不可”
—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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