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