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建筑物内人体—舒适性和疲劳-【工,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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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建筑物!内人体舒适性的【容许振动计权加【速度级?宜按表6.0.1 !的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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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适用于建筑物内人体!。承受1H《z~:80Hz《 全身振动》对工作、学习、【。睡眠等活动不受【干扰的人体》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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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建!。筑物内使用者和居】住者:以,站姿、?坐姿、卧姿方式活】。动活动?姿势相对固定时应】采用水平向或竖向数!值;当活《动姿:。势,不固定时《应采:用混合向《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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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 生:产操作?。区容许?振,动计权加速度级包括!不,同方向的人》体全身振动舒适性】降低界限容许振动】。计权加速度级—、疲劳-工效降低界!。限的容许振动计权】加速度?级,生产操作《区容许振《动计权加速》度级宜按表6.0.!2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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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适用《于人体承《受1Hz~8—。0Hz 全身振动并!通过主要支承—。面将振动作用于【立姿、?坐姿和斜靠》姿的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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