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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排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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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蓄滞!洪区排涝工程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的有关【规定并?应与分洪、退洪控】制工程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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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蓄滞《洪区中安全区的排】涝工程应与蓄—。滞洪区排涝系统统】。一规划、相互协调】并应结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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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安,全区的排《涝系统应满》。足蓄滞洪期》间单:独运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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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安,全,区的:排涝工程应根据【安全区地《形地貌、城镇(【或村镇)发展规划结!合现有排涝体系进】行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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