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建筑》物级别与设计标【准
?
3.】2.1? 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蓄滞洪区类】别、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各堤段的具体情】况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
》
,
3.2.》2 安全区—围,堤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其防洪标准【分析确定且不应【低于:所在:蓄滞洪区围堤—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
【
3:.2.3 蓄滞洪!区的分洪、退—洪控制工程以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按所在堤》防,。工程的级别与建筑】物规模相《。应级别两者的—高,。值确:定
【3.2.《。4 ?蓄滞洪区《堤防和安全区围堤】的,。设计水位应根据【确定的设计洪水标】准结合各堤》段防洪和蓄滞洪【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3.!2,.5 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围,堤安全?加高不宜低于相【应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
—
,。
,
3.《2.6 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内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蓄》滞洪区设计蓄滞【洪水位分析确定【。。;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临江河、湖泊!一侧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所在堤段堤防—设计洪水位确定
!
:
,
3.2.7 【 安全楼设计水位应!根,据所在蓄滞洪区【的设计?蓄滞洪水《位确定
!3.2.8 — 蓄滞?洪区安全《台台顶安《全加:。高取值可采用0【.5m~1》.0m台顶超—。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宜小《于,1.5m《
?
:
,3.2.9 蓄】滞洪区堤防》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
》
3.2【.10? , 蓄滞?洪区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2.10的规!。定
【表3:.2.1《0 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
】
3.2.【11 蓄滞洪区】内部水系堤防的【防洪标准可根—据其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执行
【
3》.,2,.12 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的排:涝标准应根据安全区!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宜适:当高于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