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 !。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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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蓄滞—。洪区 ? de?。tenti》on: and ret】arding 【basi《n
】 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或【分泄洪峰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
2!.0:.2 安》全,建设 refu】ge con—。struction! ,for dete】ntion —bas?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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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蓄!滞,洪区:。内防洪安全而采取】的就地避洪、人口】外迁、临时》。转移等避洪措施的总!称包括安全区、安全!台、安?全楼、转移》设施的建设等—
《
2.《0.:3 : 安全区 re】fuge《 a:。r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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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蓄滞洪区—周围:。利用蓄?滞洪区围《堤的:一部分?修建的小圩区蓄滞】洪水时不受》淹区内建设房屋和】基础设施用来安置居!民并具有《生产、?生活条件也称围村埝!或保庄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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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 :安全台 》refuge 【pla?。tform》
》
建筑在】蓄滞洪区或》圩区沿堤地带(或】高地)高于设计洪】水位:的,土台供蓄滞》洪区内居民定居或】分蓄洪运用时—临时避洪的场所也】称,顺堤台、庄》台或村台《
2【.0.5 》 安全楼 —refuge bu!ilding—。
》
《 为分洪时临时避】洪在蓄滞洪区兴建楼!层高于设计蓄洪水】位的多层框架楼房】也,称为:避,水楼
【
2.0.6 【 安全层 re】fuge f—l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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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楼房屋中位于蓄】滞洪设计《水位以上《、在蓄滞洪期—间作为?人员避?。洪和重要物品堆放】场所的楼《层或屋盖可为单层】。或多层
【
,
2.0.7 【 分洪口 】flood di】versio—n outfall!。。。
— 蓄滞洪区围!。堤,上人工设置的便于超!额洪水?按,蓄滞洪要求有计划】。分泄进入《蓄滞洪区的叩门包括!分洪闸、溢流堰、临!时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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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退洪口 — :flo?od fall o!utle《。t
】 蓄《。滞洪区?围堤上人工设置的】便于蓄滞洪运用后洪!水,退出蓄滞洪区的【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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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 裹:头 》side《 pro《tect《ion at fl!ood dive】rsion out!l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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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采【用扒口分洪的分洪口!门,为防止分蓄洪—运用:时分洪口门两—侧遭:受洪水冲刷破坏【不断扩展而对—两,侧,土体采取的裹护措】施
:
2.【0.10 撤离转!移设施 evac!uat?ion and 】transfer】ring fa【ci:liti《es
】 ? 为便于蓄滞—。洪区内受洪》水威:胁的:居民和财产》在分蓄洪运用前能够!。迅速转移而在蓄【滞洪区内兴建—的具有一定等—级,标准:的,公路、桥梁、—码头等设施》的统称
《
2.0】.11 永久安】置 :。 perma—n,ent rel【ocat《ion
! 蓄》。滞洪区内居》民从地势较》低处搬迁到防洪安全!的自然?。高地、安全区、【安全台等场所定居的!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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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临时安置 【 tempor【a,ry: re?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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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蓄滞?。洪区内居民在分蓄】洪运用期间临时转】移到自然高地、【安全:区、安全台等安全场!所退洪后又返回原居!住地的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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