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
?Code fo【r :desi《。gn of》 flood— det《ention an!d r?etardi—ng basin】
》
GB 《50:77:3-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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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
第1?393号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蓄滞洪区!设计规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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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批准【蓄,滞洪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73-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
?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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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
:
,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本规范对蓄】滞洪区建《设标准和蓄滞—洪工程的规划设计】等方面作了规定【
?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蓄滞《洪区建设标准、基本!资,料,、蓄滞洪区工程布】局、蓄滞洪区防【洪工程设计、蓄滞洪!区安全设施设计【和蓄:滞洪区工程管理设计!
【 :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01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
【。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
】 】 湖《南省水科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 , 参编单位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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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人《董必胜 《 徐迎春 洪建 ! ,黎前查 曾—定波 黄云仙—。 陈平 —黎昔春 胡秋【发 ?郑洪 徐贵 吴生!平 刘毅 【。夏广义 程—志远 陈《锡炎 卢翔— 周新章 胡】恺诗: 廖小《红 刘晓群 刘福!田
! 主要审查人梅锦!山, , 王翔 富曾【慈 刘《洪岫 曾》肇京 陈清濂 何!侾俅 《胡训润 》。谭培伦 侯传河】 李小燕《。 程晓陶》 邱绵如》 :郑永良 王洪彬】 胡:一,三 张《金顺 金问荣 】 文康 卢承志】 雷兴顺 朱峰 !。 沈福?新 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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