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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