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建设钻探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34-2012 建标库

3  基本规定

3.0.1  钻探工程应依据工程设计或勘察纲要,结合地质构造、地层特性和工程场地自然地理条件,编制钻探施工方案,指导钻探施工。一般基桩孔和成槽施工及水井施工和特种钻探依据设计图纸进行,而工程地质钻探和水文地质钻探应根据勘察纲要进行,勘察纲要是根据搜集已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结果编制而成,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编制内容详见现行国家标准《冶金工业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749,水文地质勘察纲要编制内容详见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编制钻探施工方案时应选择适合本工程特点的钻进工艺、技术方法和设备,做到技术先进、施工效率高、质量好、节能环保,以满足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的要求。

3.0.3  按有关规定应对钻探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根据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的发展推广,应对钻探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素质。

3.0.4  钻探施工时不应污染和破坏钻场工作周边场地和植被,工程竣工后钻场应按要求进行恢复或复垦。城市作业时噪声和废浆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3.0.6  钻探施工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数据是评价钻探施工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施工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填写施工记录和班报表,应做到真实、准确、可靠。

3.0.7  孔内事故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孔内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地层和人为原因是发生孔内事故的多发诱因,如松散性、破碎性和水敏性等复杂地层出现,经常会发生施工技术与地层特性不相适应而引发的孔内事故。人为原因主要表现在技术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操作等各技术层面上,如钻孔施工技术设计缺少针对地层复杂性的技术方案,钻进技术参数控制不当引起烧钻、埋钻、钻杆扭断等孔内事故,防塌冲洗液管理不善出现孔内坍塌、掉块并引发埋钻或卡钻事故等,因此事故预防应从施工技术方案的科学设计、有针对性技术措施选用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入手。

    处理孔内事故时,重要的是摸清孔内情况,制订出正确的处理方案,并将方案细化到每一细小步骤上,统一指挥,及时处理,避免事故恶化或引发新的事故。事故处理时应做好记录,对于导致钻孔报废的重大孔内事故按有关规定应填写事故报告表。

3.0.8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钻探工程作业由于施工场地环境条件多变,设备类型繁多,作业内容复杂,目前,已有相当数量的机台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因此,钻探作业应制订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对人身和设备造成安全事故。

3.0.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钻探作业当不可避免地选在悬崖、陡坡地带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尤为重要,通过对作业场地、施工人员及作业设备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防止对人身和设备造成安全事故。防护措施包括:清除坡上浮石并进行锚喷加固,钻场周围设安全护栏等。

3.0.10  钻具提出钻孔后及时将钻具放置在安全区域是钻探施工必须遵守的良好习惯,钻具悬空放置,机前作业人员在其下方作业非常危险,同时,悬空放置的钻具也不利于设备稳定,易发生倾覆事故。升、降钻具时用手触摸快速移动的钢丝绳,很容易将人的手及胳臂与正在升、降的钢丝绳缠绕,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为此,将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