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