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