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 离心式鼓风机
13.14.1 离心式鼓风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注润滑油的数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入口过滤系统等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投入使用;
3 启动鼓风机时的油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润滑和控制等系统的连锁装置、机组的防喘振装置、冷却系统的调节装置等以及阀门、仪表,均应灵敏可靠,并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阀件和控制装置应处于设计技术文件所规定的使风机为最小负荷时的启动位置;
6 电机的转向应与压缩机的运转方向相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测量。
13.14.2 离心式鼓风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启动润滑、密封和控制油系统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小负荷试运转时间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转子与定子应无摩擦和异常声响,轴承温升应正常;
3 小负荷试运转正常后,应缓慢升压至额定压力,进入负荷试运转,连续负荷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
4 风机不得在喘振区域内运行;
5 负荷试运转时,应检测鼓风机的转速、轴承温度及各测量点的水温、油温、气温、油压、气压、冷却水流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6 负荷试运转时,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得大于6.3mm/s。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振动仪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