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低温液体泵
13.7.1 低温液体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安装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2 润滑、密封气、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均应调试完毕;
3 试运转前应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对泵体进行加温吹扫;
4 泵体及连接管道应充分预冷,预冷后各运动部件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5 塔内应形成液体并达到液位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7.2 低温液体泵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一致,转速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应平稳正常,并应无异常振动及噪声;
3 滑动轴承温度、温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泵的进出口压力、温度、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泵体的密封、管道连接处应无渗漏;
6 安全保护和电仪控制装置应灵敏、正确、可靠;
7 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测振仪、转速仪测量。
13.7.3 低温液体泵停止运转后应及时排净泵内积存的液体,并应进行加温解冻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