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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 ! , 2002年1月1!8日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安置:的行为 》  《  本规定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市场供求状况【将征:用、收购、》。收回的土地予以储】存以:满,足国家建设需要和】。。市场用地需》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行为《 , , ,    《 本规定所称土地交!易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转让和!租,赁的行?。。为 ? ,    《 第《四,条 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活】动应当?遵循:统一、有序、效【益、合法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 ,。    — 第五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的管理工作 】  ? ,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的,管理工作 —    》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的相关工作 【   第二章 !。土地征用管理— 第?六条 土《地,征用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按照年度用》地,计划实?行有计划征用 】    — 征用《的土:地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进行开【发和使用不得撂【荒闲置  【 ,。 第七条【 土地征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 , :土地:征用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在被—征用土?地的村(《组)所在地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予以公告 ! ,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   《 第八条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 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   》 (二)》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 :(三)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 (四)》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   第九条!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用—土地公告发布后不得!在被征用的土地上】进,行下列行为 —    【(一) 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   ?。 (?二) ?从事旨在增加—补偿安置金额的种植!、养殖等活》动;:  》 , (三) —以有关?的土:地权益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进行转让》、抵押;  !  (四)— 设立或《者变更租赁关系;】。  》  (五) 其他!擅自处分土地—的行为? ? :。   ? ?第十条 《自土地征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就征地补偿!事宜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的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超!过六十日未能—达成协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    》。对不履行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其履行》协议的决定 【 ?   当事人不】履行本条第一款【裁决或者第二款决定!又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十一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计算方法!及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 , , ? 第十二条 —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第十【。三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 :。    《 (一) 违—。法建筑; —    》。。 (二) 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指,的情形; 【    (—三,)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补偿的—其他情形《。  》  《。 第十四条 —依,法征用?的,土地自批准征用下】一年:起,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相应核—减该土地所负担的农!业税和农产品定购任!。。。务   第】三章 土地储备【管理 第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并设立—土地:储,备机构具体承担土地!储备工作《。 ?    — 》 第十?六,条 土地储备—应当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七》条 下列国有—土地应?。当实施?储备    !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发展用【地需要统一征用的土!。地; 》    (二【)土地?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 :   (》三)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土地《; 《    (四)】依法:没收的土地; 】     (五!)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土地】。; 》   ? (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或者:租赁条件的土地; !    【(七)因实施城镇规!。划政府指《令收购、收回的土】地;: 《   (八)【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储】备机构收《购的土地; 【  ? , (?九)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   】 第十八条 !依法征用、没收【。、无偿?收回的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直接》予以储备;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提出—收,购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按:。照本规定予》。。以收购 》    【 第十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一)收?。购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  (《二):土地:。收购费用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    (三)土!地,交付:的方式?和期:限;   】 (四)》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    (五)违!约责:任;    ! (:六)纠纷《的处理 【。   第【二十条 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约定支付】收购费用《后,合同双方《。应,当持政府有》关批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  : ? 第二十一条 【土地储备机构未按】照规定给予土—地补偿或者未按【照,合,同支付收购费用【。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    《 : 第:二十二条 土地储】备资本金由财政【拨,付并实施管理土地储!备机构负《责运营土地储备资本!。金必须?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挪用【    【 储备?土地运营实现—的收益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充实土》地储备资本金—。 , ?   《 土地储》备资金不足的—土,地,储备:机构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  第二十三!条 储备土地在依法!出让、租赁前需要】前期开发《整理的由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实施 —    《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从政府!储备土?地中依法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 】 :    第》四章 土地交—易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土地交易【应当在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土地—交易中心进》行 ? ,    】土地交易中心应当将!交易规?则、程?序、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等》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  第二十】六条: 土地交易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公开!进行 ?   》 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 第二《十七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在招标、拍卖前【应当编制《招,标、拍卖《。文件和投标、—竞买规?则并:于招:标、拍卖《三十日前在市—以上:主要报?刊或:者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拍—卖公:告公告由土地交【易中:心受:托发布 — :   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应当设《立,最低保护《价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方式交【易时未达到最低【保,护价的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交易 最!低保护价是指招标】底价或者拍卖保留】价  》  : :。 第二十九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中标人或者—买受:人应当凭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约】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   —第三十条 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申【请用地?者,。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有关费用 【    】第三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双:方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拍卖:人确认中《标人或?者买受?人后五日内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合?同 ? :。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应当签订委托交易!合同   】。 第》三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人应当《。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付清地《价款:证明由土地交易中】心直接安排交—易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交易需经核准的!土地交易中心应当在!三日内核《验完毕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核:经核:准交:易的由土地交—易中心安排交易【 ?    第三!十四条? 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要求处分抵【押,人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并提交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处分抵押》物达:成的协议和双方【认可:的评估报告土地【交易中心可》。以,直接安排交易—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交易需经核准的土地!交易中心应当在【三日内核验》完毕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核经:核,。准交易的《。由土地交易中—心安排交《易: :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委托土地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处!分物: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交易中—心在安排《交易前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   》 第》三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交易中心!依法交易《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缴,纳有关税费凭相【关,。资料办理《权属:登,记或:。者其他手续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交易协议的其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非法转让土地处理! ?  :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在征用《土地公?告发布?后擅自处分被征【用土地及《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其行!。为无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退】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交!。付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处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在: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土?地交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违法交易—取,得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按照非】法转让土地处—理:  》 , ?。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四—。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土地储备《机构和?土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土地征用、储【备及交?易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